2020-08-04 09:00 | 【字体:大中小】 | 【打印文本】 | 分享到: |
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,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步队建设,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川委办〔2018〕13号)和《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(试行)》(川经信〔2019〕254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草拟了《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厅。
联系人:李爽;联系电话:028—85526040(电话、传真)。
电子邮箱:
邮寄地址: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(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);邮编:610041。
附件:《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_15965018426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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